鉴于:
在本协议的订立之前,双方均愿意充分考虑与感情、经济及生活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以避免未来的争议与纠纷,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婚内财产及其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性质、管理方式、使用权及分配原则,以便双方在日常生活中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促进和谐的夫妻关系。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共同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a. 双方均享有共同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
b.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中,双方有权提出合理的财务支出建议,并进行协商。
c. 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财产的管理及维护责任,确保共同财产的完好。
2. 个人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a. 双方均承认并认可各自婚前或婚内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且各自享有对该等个人财产的独占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
b. 各方不得擅自占用、处分对方的个人财产,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c. 阶段性向对方通报个人财产的变动情况,涉及重大的交易或处分时,需提前与对方进行协商。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范围
1. 自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双方婚后所获得的收入与资产、共同购买的财物,均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工资、奖金、分红及其他劳动所得;
b. 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及相关财产;
c. 双方共同购买或合资购买的房地产及车辆;
d. 共同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
2. 合作经营所得收入:若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企业,所产生的收入亦视为共同财产。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范围
1. 双方婚前或婚后所获得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婚前个人的存款、债权及其他财产;
b. 婚后单独名下所购买的财物,如车辆、房地产等;
c. 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若该财产在个人名下登记;
d. 个人的产权、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五条 财产管理
1. 双方在管理共同财产时,应建立书面管理制度,并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确保财务透明。
2. 共同财产的重大支出(如涉及金额超过双方同意的限额)需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 双方应就投资、消费计划及财务决策保持沟通,共同规划财务目标,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若因一方未能遵循共同财产管理制度或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 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受害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方可生效。
3.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因任何单一条款的无效而受到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内容以双方充分、自愿协商达成,保证各条款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2.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所有条款,自愿受其约束。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