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婚内财产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及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收入的薪资、奖金及其他经济收入;
(2)双方共同投资所得的收益;
(3)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动产和不动产;
(4)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赠与、遗产等, 如果赠与、遗产明确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姻前各自的财产;
(2)婚后通过赠与、遗产等方式,由一方单独获得的财产;
(3)单方在婚姻期间独立使用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但前提是此类收益未以任何形式再次投资于共同财产中;
(4)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与乙方共同拥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使用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3.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若因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而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甲方与乙方均有权查阅对方的财务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管理情况,以保证双方的知情权。
3.4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干扰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
3.5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配事项应当真实有效,若有变更,应提供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四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
4.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负责,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时间安排等协商制定财产管理计划。
4.2 共同财产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的原则,任何一方在使用共同财产时应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3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上,双方应保持透明,不得隐瞒或故意误导对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导致共同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2 若一方未尽告知义务,隐瞒或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导致另一方未能做出合理财产决策的,该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5.3 如因一方拒绝协商共同财产处理事务而导致财产贬值或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6.3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执行力,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协商补充和替代条款。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并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