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妻子):(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其婚内财产的分配及管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处置及管理方式,预防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2.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动产。
3. 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使用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增值收益。
4. 其他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2. 一方婚前所获得的遗产或赠与的财产,且明确表明为个人财产的。
3.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独自获得的诸如个人投资、奖金等,并以个人名义登记及管理的财产。
4. 其他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
第四条 财产管理与处置
1. 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置事项,重大决策须至少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 除急需支付的日常生活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共同财产。
3. 任何一方如需单独处置共同财产,必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于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各方有权自行决定,但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财产分配的原则
1. 本协议生效后,若甲乙双方因离婚或其他原因解散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2. 共同财产原则上依法平均分割,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双方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3.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不予分割,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2. 若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凡在签字前的约定,如与本协议条款存在矛盾,以本协议为准。若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必须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婚姻登记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所有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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