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自愿达成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婚内共同资产的管理及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资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取得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地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1.2 “个人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后继承或赠与而明确列为个人的财产。
1.3 “离婚”是指甲乙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乙双方平等享有对共同资产的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2 甲乙双方应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家庭生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教育、医疗、日常消费等方面的支出。
2.3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共同资产,处置前需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4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资料和文件,以保证共同资产的透明管理。
第三条 共同资产的管理
3.1 共同资产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双方应定期召开家庭会议,审议家庭财务状况及资产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
3.2 共同资产的收益和损失应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在协议签署时明确。
3.3 对于共同资产的投资和增值决策,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建议,另一方需在合理时间内给予反馈,积极协商。
第四条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
4.1 离婚时,甲乙双方共同资产应依法平等分割,具体比例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诉诸于司法机关处理。
4.2 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资产进行分配,但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个人财产权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4.3 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共同资产进行重大投资或增值,另一方应对此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2 违约方在接到守约方的违约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如未能整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不影响守约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在签字时须各自保留一份副本。
6.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部分应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7.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