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为合法夫妻,经充分协商,就共同财产管理与分配婚内财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劳动所得;
(2)投资收益、利息;
(3)购买的动产及不动产;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
1.2 “个人财产”指婚前一方所持有的财产,及婚后由一方继承或赠与特定人,其它一方无权主张的财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
(2)对共同财产的处置需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对共同财产的增值采取合理措施。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
(2)对共同财产的处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对共同财产的减值有责任进行合理防范。
第三条 财产管理原则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2 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决策,重大财产的投资、处置应进行书面决策。
3.3 双方应定期召开财产管理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审议共同财产的使用、增值情况。
第四条 财产分配原则
4.1 婚姻解除时,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根据各自的贡献和经济状况进行公平分配。
4.2 对于一方在婚姻期间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例如家庭照顾、经济支持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其在财产分配中的权重。
4.3 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共同财产,任何财产处置需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反协议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5.2 若一方未能按时参加财产管理会议,视为放弃其对共同财产管理的发言权。
5.3 任一方如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应立即将处置行为及结果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书面形式修改亦需双方共同同意。
7.2 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日止,或由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