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登记结婚,并共同居住于城市公寓(地址:________________),双方希望对该公寓及其他婚内财产的分配及继承权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2. 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婚内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以及继承权的保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1.1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寓、家庭家具、电器、银行存款、车辆、投资等物品及财产。
1.2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各自所拥有的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赠与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且该等财产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
第二条 财产的使用及管理
2.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管理、使用城市公寓及其附属设施,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分、出租或抵押共同财产。
2.2 甲方负责公寓的日常维护及管理,乙方则负责公寓的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双方应共同协作,确保公寓及其环境的良好状态。
2.3 甲乙双方应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点,至少每年一次,如有新增财产,应及时补充登记。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若双方离婚,城市公寓及其他共同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
(1)城市公寓价值的50%归甲方,50%归乙方;
(2)其他共同财产按双方共同协商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未能达成一致,可考虑根据各方对共同财产的实际贡献进行合理调整。
3.2 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应被视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共同财产中其应有的权益。
第四条 继承权的保障
4.1 双方同意,城市公寓及其他共同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优先保障对方的继承权,任何一方不得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剥夺对方的继承权。
4.2 如一方在婚内予以明确遗赠或做出相应处分,且该处分不影响另一方法定继承权的情况则另作约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等于损失的实际金额。
5.2 双方如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遵守协议,或者根据协议条款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6.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终止本协议,并在合理范围内自行承担各自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签署与生效不影响甲乙双方对未来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权利的再约定。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8.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9.2 本协议的条款如有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9.3 双方对此协议的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本协议,无任何误解、胁迫或欺诈行为。
签署:
甲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