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A):[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配偶B):[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组成婚姻关系,为了更好地管理与分配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避免财产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获得或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收入、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经营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公司、商铺等所有形式的经营所得;
(3)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房地产等的增值部分;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时明确为共同财产;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
2.2 在管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做出共同决策。
2.3 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处分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的买卖、抵押;
(2)股票、基金的交易;
(3)共同经营的企业资产的处置;
(4)任何可能导致共同财产减少的行为。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在离婚或其他导致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离婚时,双方共同财产应均等分配,即各占50%;
(2)如有特别约定,如婚前财产或特殊贡献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配;
(3)在任何财产分配中,任何一方的生活需要、扶养责任都会被考虑在内,保护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3.2 在一方希望处置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另一方应有优先购置权。
3.3 任何一方可在和平与友好的基础上提出重新审视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但应以双方同意为基础。
第四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要信息;
(3)甲方如擅自处置任何共同财产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2)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要信息;
(3)乙方如擅自处置任何共同财产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2 若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造成共同财产贬值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3 在纠纷未解之前,双方应保持对共同财产的维护,确保其保值增值。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若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本协议为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未受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双方在充分理解协议条款的基础上,均自愿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