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分配、管理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为此,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合法途径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2)双方名下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3)各类投资产生的收益;
(4)婚姻期间的赠与、继承等财产。
1.2 共同财产不包括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定义见第二条。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
(2)一方婚后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基于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
(3)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其他财产。
2.2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被另一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平等地参与关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并有义务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保管和维护。
3.2 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处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3.3 双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有关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3.4 在管理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转让或抵押共同财产,如需处分、转让或抵押,须经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3.5 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4.1 在婚姻关系终止、协议解除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配,各占50%;
(2)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4.2 对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终止时,仍由个人拥有,另一方无权主张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5.2 一方如未提前告知对方,有意隐瞒或故意损坏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追求损失赔偿,并可主张对方承担附加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6.2 双方可就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随时修订,但须遵循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3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双方签署栏)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