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资产管理与分配协议书(有效期5年,适用于夫妇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保护)
本协议于[签订日期]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婚姻登记日期]合法结为夫妻,为妥善处理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和分配问题,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等。
1.2 本协议中所称“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各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和乙方都有权依法享有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2.2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使用、管理及处置事宜。
2.3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处置或借贷共同财产,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2.4 双方应诚实守信,及时向对方披露自身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财产及负债状况。
2.5 甲方和乙方都有义务共同维护家庭财产,为共同生活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双方同意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设立“家庭财务委员会”以协商管理共同财产。
3.2 家庭财务委员会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组成,各方均有平等的发言权与表决权。
3.3 双方应根据年度预算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
3.4 每年年终,双方应共同审核家庭财务的收支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存档。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4.1 在协议有效期满时,如无续签或修改意向,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按份额公平分配。
4.2 清算的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原则上应遵循按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管理贡献进行分配。
4.3 如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支出贡献大于另一方,可凭真实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财产补偿。
第五条 个人财产的保护
5.1 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各自的个人财产应当依法进行保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处分或转让。
5.2 任何一方因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仅归其所有。
5.3 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如无特别约定,仍归个人所有,但一方如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其增值部分共同投资,需由双方另行书面协议明确分配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6.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因违约引起的费用。
6.3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时限内进行整改;如违约方仍不改善,守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可由双方协商续签。
7.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需修改本协议,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7.3 如因法律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某些条款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另行协商修正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向[所在城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