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管理及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内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投资权益,保障家庭资产的安全,促进婚姻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 财产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房产、车辆、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
2.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及婚后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单独取得的财产。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财产管理权:
甲方与乙方均有权参与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重要决策需取得对方同意。
甲方和乙方在家庭日常开支方面应达到一致意见,不得擅自使用共同财产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大额支出。
2. 财产公示义务:
甲方和乙方应定期向对方报告个人及共同财产的状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任何一方如有较大资产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3. 互不侵犯的原则:
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对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出售、赠与或其他处分。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及处理
1.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属性分配,其中一方如需处分共同财产,必须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 如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原因需对共同财产进行调配,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自愿入共同财产使用的,应明确协议入共同财产的方式及相应权益。
第五条 投资权益条款
1. 夫妻双方同意共同进行的投资项目,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管理权及收益分配。
2. 投资项目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决定,重要事项需征得对方同意。
3. 投资收益应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决定将收益用于非共同生活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赔偿金额应按照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最少应为因违约导致的直接损失。
2. 如一方故意隐瞒或伪造财产状况,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因违约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修改或解除均需通过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
2. 在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协议变更或法律法规调整等情况下,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议协议条款。
3. 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若希望解除此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各项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