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丈夫):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为明确和规范婚内财产的分配和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公务收入、薪金、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
(2) 双方共同投资所获收益;
(3) 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若该财产未明确为赠与给一方的;
(4) 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贵重物品;
(5) 以共同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1.2 所有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享、享有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处分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别财产的定义
2.1 个别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个人努力、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个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投资收益及其他财产;
(2) 一方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前形成的增值部分;
(3) 继承或赠与明确指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非共同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
2.2 个别财产的管理及处分完全由该财产的所有者负责,任何一方不得干预。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均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出决策。
3.2 在管理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形成书面协议,特别是在涉及大额开支、投资及出售共同财产等重大决策时。
3.3 共同财产的使用应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私用或转移共同财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违约方应在对方提出要求后,及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4.3 若因之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个方的财产损失,有权选择随法追究次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后生效。
5.2 在双方法律地位和居留状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任一方均可提出协议变更的请求,双方应做好充分的协商。
5.3 协议的解除,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在协议签署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应根据新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