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妻一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夫妻另一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基于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约定,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管理及分配原则,以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矛盾和争议。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收入;
(2)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等;
(3)房产、车产及其他不动产;
(4)婚姻期间共同经营的企业所得。
2. 共同财产除双方协议外,不得随意处分。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1. 夫妻双方于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购置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
(2)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若赠与者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
(3)婚前个人存款、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
2. 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得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原则上须获得双方一致同意后进行处分。
2. 双方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共同财产进行审查及评估,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3. 若发生紧急情况,需迅速处置共同财产的,由持有财产一方向对方说明原因并取得同意。
第五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1. 个人财产由各自单独管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入或处置对方的个人财产。
2. 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发生价值变化(如转让、出售等),须相应通知对方。
第六条 收入与支出
1. 双方的收入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共同支出,如日常生活费用、家庭开支等。
2. 双方应同等协商,决定重大开支项目及资产投资。
第七条 财产变更与处分
1. 共同财产的处分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中所列的共同财产,任一方不得单方面作出决策。
2. 个人财产的处分亦需保留书面记录,以防日后发生争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发生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关损失。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任何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
2. 在特殊情况下,任一方可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