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并希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双方在财产管理与分配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合理的财富分配。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b) 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c) 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若明确约定属共同财产的。
1.2 除非另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甲方及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明示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个人名下的存款、证券、股权;
b) 个人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若无明确的共同性质声明。
2.2 夫妻双方同意,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归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的影响。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夫妻双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除非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2 夫妻双方同意,就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如:大宗消费、资产处置等)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3.3 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对共同财产的账目进行审查,另一方需在合理时间内予以配合。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婚姻关系终止(包括离婚、分居等)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配,除非双方在本协议中另有约定或达成一致意见。
4.2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终止时,仍归个人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分配。
4.3 共同债务由双方按共同财产的比例分担,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如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5.3 任何一方若拒绝执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修改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6.2 双方同意,若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保持有效,双方应尽量协商修订无效条款以达到实际意图。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婚姻关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2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