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双方希望清晰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便在婚姻存续期间妥善管理和分配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奖金、投资收益、不动产及其他形式的财产。
1.2 夫妻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成立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管理
2.1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2 共同财产的管理应遵循诚实、互信的原则,任何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事先通知对方,确保双方的知情权。
2.3 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涉及共同财产的行为。
第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的确认与管理
3.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前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合法取得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3.2 个人财产的管理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3.3 个人财产不得随意转让、处置,若所转让或处分的个人财产涉及共同生活,请务必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4.1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发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2 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按比例承担,比例默认为各方各半,特别约定除外。
4.3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后不承担该债务。
第五条 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配
5.1 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5.2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不予分配,双方各自保留各自的个人财产。
5.3 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法律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六条 对第三方的责任
6.1 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行为而影响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6.2 若因一方的行为导致共同财产受到损失,该方应承担补偿责任。
6.3 双方应相互支持、相互保护,对于共同利益需共同努力维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7.2 若一方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或故意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7.3 违约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8.2 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8.3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条款、条文的解释,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共同书面解除。
10.3 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各自的权益。
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