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为明确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在婚姻解除时的财产分配和权益,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凭借双方共同劳动、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包括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建造的所有房屋、土地及相关权益。
(2)投资:包括双方共同出资的股权、基金、债券及其他投资产品。
(3)退休金:包括双方在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养老保险及自愿性的补充养老基金。
1.2 共同财产的认定应以权属登记、合同约定、银行对账单等为依据。
第二条 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提供相关信息,并对此提出合理建议。
(2)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在共同财产管理中的合法权利,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3)甲方有义务承担共同财产的维护、管理及增值责任,避免共同财产因个人过失而导致损失。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提供相关信息,并对此提出合理建议。
(2)乙方应当尊重甲方在共同财产管理中的合法权利,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3)乙方有义务承担共同财产的维护、管理及增值责任,避免共同财产因个人过失而导致损失。
第三条 房产的处置
3.1 夫妻双方应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协商管理,凡涉及房产的出售、出租、抵押等事务,需双方共同签字同意。
3.2 若婚姻解除,房产的分割原则为公平合理,具体的分割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须依据法律法规解决。
3.3 甲方与乙方均同意,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均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存在书面约定。
第四条 投资的管理及分割
4.1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资,均视为共同财产。
4.2 若共同投资产生收益,双方约定按比例分配,具体比例依据双方之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3 若一方于婚姻存续期间个人投资所得,除非存在书面约定,该投资视为个人财产。
第五条 退休金的处理
5.1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退休金、养老金均视为共同财产,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
5.2 若一方个人原因导致养老金减少或损失,该方需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6.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赔偿,如未能及时赔偿,守约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相关法律条款发生变化,则自动适用新的法律条款。
8.2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