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双方为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分割,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共同努力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及其它不动产和动产;
(2) 共同投资所产生的财产,包括股权、债权、基金及其它投资形式的收益;
(3)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商业收益及其他收入。
1.2 本协议所称“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姻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赠与财产等。
第二条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夫妻双方同意共同管理、使用共同财产,重要事务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
2.2 购房事宜:
(1) 共同购置房产金额及出资比例需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及相关财产证书上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份额。
(2) 房产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双方共同负责,如需出售或租赁则需经另一方同意。
2.3 投资事宜:
(1) 双方所进行的投资活动应确保双方同意,对于投资项目的选择及资金的使用,各自有权提出意见并共同决策。
(2) 投资收益的分配应按照投入比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若有重大项目投资,则需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第三条 财产的分割
3.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共同享有和享受共同财产的利益。
3.2 若因离婚、分居等原因导致财产分割,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协商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及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特殊情况下,如有一方因个人原因(不正当行为、恶意行为等)导致共同财产贬值,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执行或违反协议条款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 如双方因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履行或赔偿。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
5.3 协议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不符之处,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_________。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签名)
甲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