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晰婚内财产的管理与分配问题,避免未来因共同财产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决定共同制定本协议,以便在婚姻期间明确双方在共同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的含义为:
1.1 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内合法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债券、以及其他任何合法收入。
1.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在婚前已拥有或由他人赠与、继承、受赠而所得的财产,以及双方明确规定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重大财产的处置需双方协商一致。
2.2 甲乙双方有权查阅共同财产的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投资项目及其他财务记录。
2.3 对于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甲方负责财务记录,乙方则负责物品的维护和保管。
2.4 甲乙双方有义务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共同财产的价值,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如双方决定分开或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决定。
3.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所有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应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配。
3.3 若双方在共同财产分配上出现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保护
4.1 甲乙双方承认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双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4.2 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
4.3 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
4.4 双方认可的个人财产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进行备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等。
5.2 如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查明真相,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3 第二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经对方提醒仍未履行的,须支付对方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
第六条 东京一般条款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协商补充,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