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管理的详细约定书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针对婚内财产的管理及分配等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合意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股票、债券、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
2.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婚后依法继承或赠与,仅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归属
1. 甲乙双方确认,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不列入共同财产范围,具体包括:
(1)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若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
(3)其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重要财产的处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双方同意设立共同财产账户,该账户用于收取双方共同收入,管理共同支出。
3. 双方应诚实报告各自的收入情况,确保共同财产的透明管理与公正分配。
4. 财产管理决策如涉及出售、出租等重要事务,需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均不生效。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1. 在婚姻解除时,双方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应根据双方的贡献、家庭负担、抚养子女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
2. 双方自愿接受的共同财产分配方案可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3. 因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按各自承担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致使对方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一方违反财产管理义务,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在合同解除或婚姻关系解除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不产生效力。
2.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或法律规定允许解除的情形存在。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各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愿意对所有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4.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