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订立本协议,以保障双方在婚内财产管理、分割及其它相关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系指在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努力所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
(2)存款;
(3)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4)投资收益、股权、债权等金融资产;
(5)其他合法所得及财产。
1.2 甲方与乙方在婚前各自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及婚后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均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共同财产应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妥善管理与使用,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置。
2.2 双方应当定期(每季度或每年)对共同财产进行核算与审查,并进行相应的记录,确保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全面了解。
2.3 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如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若因未征得对方同意导致共同财产损失,负责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3.1 如甲方或乙方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要求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可协商确定分割方案。
3.2 在分割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共同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双方共同的贡献度进行合理的分割。
3.3 若在分割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4.1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管理由各自负责,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干预对方的个人财产使用与处置。
4.2 双方同意,个人财产的使用及处置不影响共同财产的管理及分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财产管理义务,造成共同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5.2 对于未经过同意私下处置共同财产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若确需更改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6.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管辖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友好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7.2 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约定
8.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