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因结婚关系而建立了夫妻关系,并在此关系中共同拥有、管理和分配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本协议所指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夫妻双方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后所获得的所有收入、收益;
(2)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及动产(包括汽车、家电、家具等);
(3)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所获得的盈利;
(4)其他合法取得的共同资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享有、维护和管理共同财产。
2.2 双方均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大额消费等。
2.3 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以便共同管理共同财产。
2.4 双方应共同承担对共同财产的维护和增值责任,合理使用、保管共同财产,防止其贬值、损失。
2.5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赠与、抵押等。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双方应共同设立财务管理账户,用于收支记录与共同财产管理。
3.2 双方可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审议共同财产的使用、增值、投资等事宜。首次会议应定于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进行,后续会议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
3.3 夫妻共同财产的账目应当由双方共同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总结与清查,确保财务透明,彼此信任。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4.1 双方同意,婚后共同财产在分配时,应依据双方共同的贡献、财产的增值情况及各自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公平分配。
4.2 如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未能达成一致,可邀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评估并提供建议。
4.3 婚姻关系解除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与分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5.2 若一方故意隐瞒共同财产或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隐瞒财产的市场价值,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为该财产市场价值的20%。
5.3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
6.3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因婚姻状态的变化而自动失效。即便发生离婚,双方依然应遵循本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条款,除非另有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若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争议的管辖法院为双方共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变动或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8.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所有调整必须书面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