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及分配事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继承财产(特别声明该财产为共同继承)等,均为共同财产。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不动产、动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3. 对于双方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视为个人财产,婚后二年内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甲乙双方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重要事项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进行。
2. 双方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共同财产进行核算,并形成书面记录,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 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如因一方失误导致共同财产损失,责任由失误方负责赔偿。
4. 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确保财产情况透明可查。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如需使用共同财产,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对使用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2. 夫妻双方办理重大财务决策(如购房、投资、贷款等)时应达成书面协议,且须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 双方若因在共同财产分配上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凡涉及到的合作投资项目,由双方共同约定分配比例,若其中一方擅自减少或不分配,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该行为,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并追求进一步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
3. 解除协议的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商议,妥善处理未完事项及财产分配。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无效或撤销。
2.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才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双方在协议期间内有义务促进彼此的信任与合作,共同面对家庭财务状况的变化。
2. 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补充,补充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