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建立夫妻关系,并希望明确婚姻存续期间的资产管理及分配事宜,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1.1 本协议所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如房产)、动产(如汽车、家具)、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股票)、知识产权(如专利、版权)、以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其他资产。
1.2 本协议明确将以下资产划分为共有资产和个人资产:
1.2.1 共有资产: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1.2.2 个人资产:婚姻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双方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二条 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甲乙双方同意,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资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资产,除非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2 个人资产的管理及使用由各自负责,任何一方不得侵害另一方的个人资产。
2.3 双方应定期就共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双方对共用财产的使用及管理的透明。
第三条 资产的分配
3.1 婚姻关系解散(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分居)时,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共有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3.2 夫妻双方在解散婚姻关系时,共有财产应均等分配,除非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的不当行为导致资产贬值。
3.3 各方同意,在分配时应考虑资产的市场价值、使用价值以及居住等综合因素。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 违约方应在收到违约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纠正。如未按期纠正,守约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4.3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婚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5.2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共同书面协议进行修改,任何修改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记录。
5.3 双方均应保留协议的副本,确保各自对权利义务的清晰理解与遵守。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