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
立协议人: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夫妻关系,并希望在婚姻关系期间明确双方在共同财产及债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兹就饱含诚意与公正之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1.1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及所有由双方共同努力形成的资产。
1.2 “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取得的财产,如遗产、赠与、承继的财产等。
1.3 “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承担的债务。
1.4 “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条 财产认定
2.1 双方同意在结婚后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2.2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1)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遗产及其他赠与。
(2)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遗产及其他赠与。
(3)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及其增值部分(如房产、存款等),证明文件为双方婚前财产清单。
2.3 若夫妻共同协议另有约定的财产,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并签署双方名字,以确保有效性。
第三条 债务认定
3.1 双方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借款或消费信贷。
(2)双方共同经营、投资而产生的贷款和债务。
3.2 除共同债务外,任何一方在婚内独自所承担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对此不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条 财产分配原则
4.1 在离婚或分居时,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协商的原则进行分配,亦可参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公正地分配。
4.2 对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双方应各自按比例承担,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
4.3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共同财产,需经过另一方同意,且协议书面确认。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管理、使用和处分,但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2 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对共同债务进行如实报告,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确保不损害对方的合法利益。
5.3 任何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或承担债务前,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取得其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违约方应在违约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为实际损失的全部。
6.3 如因违约行为引起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7.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协商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但须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7.3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执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任何因本协议生成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的签署地为甲方、乙方的婚姻登记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