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权益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1.2 “个人资产”是指婚前各自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各自独立取得的遗产、赠与等。
1.3 “财产管理”是指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资产的使用、消费、投资、处置等行为的管理。
第二条 财产的归属
2.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劳动而获得的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相关收益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2.2 甲乙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持有的个人资产,仍归其本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共有权。
2.3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取得的收入,若未明确表明属于共同财产的,该收入将作为个人资产处理。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决策
3.1 共同财产的使用及管理应由双方协商一致,重要财务决策(如购置房产、投资等)须取得双方书面同意。
3.2 甲乙双方有权对个人资产进行独立管理与支配,另一方不得干涉。
3.3 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方面的沟通,以加强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监督,确保透明度。
第四条 财产的处置
4.1 甲乙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出租、赠与等)须征得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处置。
4.2 对于各自的个人资产,持有方有权随时处置,无需获对方同意,但应在处置前通知另一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2 违约方还应承担因违约所引起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5.3 若因一方拒绝协商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按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6.2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应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婚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释或更改协议内容。
9.2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