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成立婚姻关系,为了确保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可能的离婚或分居时,各自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以下术语含义如下:
1. “婚内财产”是指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存款、投资收益、房地产、动产及其他财产。
2. “个人财产”是指甲方或乙方在婚姻关系成立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由各自的遗产、赠与、继承所得的财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双方承认并确认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归本人所有,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权。
2. 双方在婚内产生的所有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管理及使用权。
3. 双方承诺在婚内财产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保持相互间的沟通与协商,重大决策须征得对方同意。
4. 若一方因工作原因产生的额外收入、奖金、股权激励等,视为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分权。
第三条 财产分配
1. 如婚姻存续关系结束,双方应首先就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友好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双方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对此财产的贡献及对家庭的贡献综合考虑。
3.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被转化为共同财产的,仍归原所有者所有。若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经双方共同决定用于家庭生活,其性质量可回归个人财产所有者所有。
4. 在分配共同财产时,考虑到子女的抚养权、教育费用及共同生活的需要,双方应予以合理分配。
第四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果,可向登记结婚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如有争议,首先应向婚姻家庭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对方财产或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额为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
2. 违约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损失,守约方如在赔偿请求未履行完成前采取任何形式的保全措施,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 双方在合作或共同生活期间如有重大失信行为,另一方可无条件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的效力不受双方的居住地、国籍、宗教等因素影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条 附则
1.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已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并接受其中的条款和条件,承诺自愿履行。
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法律判定为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