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签署日期)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为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管理与分配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收入:双方在职务范围内获得的薪酬、奖金、提成及其他合法收入;
(2)投资收益:双方所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3)不动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土地及其他不动产;
(4)其他财产:任何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礼物、遗产等。
1.2 在特殊情况下,以下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
(2)一方因个人特定原因取得的专用物品(例如:单独继承的遗产、接受的单独赠与等);
(3)其他法律规定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重大财产决策需征得对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买卖、投资交易及大额借贷。
2.2 双方应定期进行共同财产的清算与披露,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双方应将清算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切实维护共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三、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在夫妻关系终止的情况下,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若双方对分割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应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与分配。
3.2 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分配共同财产,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四、违约责任
4.1 双方同意,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产生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 若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共同财产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赔偿后继续履行财产管理义务。
五、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5.2 任何一方需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六、管辖与争议解决
6.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的解决,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共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