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鉴于:1. 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共同创造、获取和管理财产;
2. 甲乙双方决定对其婚内的共同财产及创业活动进行明确规范,以便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指明,以下词语的含义为:
1.1 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房产、股权、投资及其他资产。
1.2 个人财产:指甲方或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独立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1 甲乙双方有共同管理和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共同决策重大支出、投资和财产处置等事项。
2.1.2 甲乙双方应相互促进、支持创业活动,分享创业资源,协同发展。
2.2 收入分配:
2.2.1 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在共同事业中所贡献的时间、精力及资金等情况,明确收入分配的比例和方式。
2.2.2 具体收入分配比例可依据双方商定的创业项目,双方应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2.3 个人财产的保护:
2.3.1 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各自的个人财产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2.3.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置对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在婚姻解除时,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按以下条款进行分配:
3.1.1 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对共同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
3.1.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公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
3.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权监督和获取有关共同财产的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明细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2 在对方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中止与违约方的合作关系,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相关损失及赔偿。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补充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
5.3 如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