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分配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所称“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创造或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房产、汽车、珠宝、股票及其他投资等。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
2. 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个人财产(如遗产、赠与、个人专用物品等)不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甲乙双方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重要的财产交易(如买卖房产、股份投资等)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
2.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支配共同财产,但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3. 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若需处置,须经另一方同意。
第四条 财产使用权
1. 双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和收益,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剥夺对方的使用权。
2. 若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共同财产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财产的分配
1. 在夫妻关系解除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协商。
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财产的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2. 违反财产管理条款的,守约方有权请求对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对方予以纠正。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变更或解除。
2. 因双方存在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可以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失后,再次依据本协议条款进行商讨。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及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