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配偶二):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婚内共同财产的管理及分配,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财产。
1.2 个人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取的财产(若继承或赠与明确为个人财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各自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2 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使用和管理共同财产,避免损失及浪费。在重大财产处分(如出售、抵押)时,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3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处理共同财产,如有必要应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4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经济支出,如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具体支出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甲乙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定期清查,保证财产信息透明。
3.2 财产管理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费用由共同财产承担。
3.3 如果出现财产管理不善,导致共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管理方承担。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应依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4.2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为:各方在对共有财产贡献上,对应分配各自所应得的部分,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4.3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双方可共同协商,或由第三方仲裁机构调解。
4.4 在协议终止后,若任何一方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在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涵盖实际损失与合理的律师费用。
5.2 如果一方违约情节严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5.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如因一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必要的法律费用,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应当在双方知悉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原件。
6.2 本协议须经双方自愿签署,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如需修改或废止本协议,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6.3 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不得影响到已发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争议解决同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协议的数据及条款进行合理解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