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针对双方的婚内财产安排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的“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薪资、奖金、投资收益、遗产、赠与等。
1.2 本协议中的“个人财产”指婚前或婚后由单方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继承、赠与、个人劳动所得等。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2.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除可证实为个人财产的部分,均视为共同财产。
2.2 此外,双方达成一致,将下列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
2.2.1 共同购置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居住用房及其他房产)。
2.2.2 共同投资的股权、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2.2.3 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和业务所得的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认定
3.1 甲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3.1.1 甲方婚前所有的银行存款、房地产及动产。
3.1.2 甲方婚前继承的遗产及赠与财产。
3.2 乙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3.2.1 乙方婚前所有的银行存款、房地产及动产。
3.2.2 乙方婚前继承的遗产及赠与财产。
3.3 婚后个人取得的任何财产,除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为共同财产的以外,均视为个人财产。
第四条 财产分配原则
4.1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有共同财产应在双方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4.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为50%:50%。
4.3 个人财产在婚姻解散时,归属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的影响。
第五条 债务承担
5.1 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均应按各自的经济能力承担责任。
5.2 如果一方个人债务的产生与共同生活无关,另一方不承担支付责任。
5.3 若有共同债务,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共同偿还债务。
第六条 知情权
6.1 甲乙双方有权随时要求对方提供与财产相关的书面材料及信息。
6.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及时披露各自的财务状况,以确保财产分配的公正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佣金、诉讼费用等。
7.3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隐瞒共同财产或伪造相关财务文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财产分配协议,并追究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的书面合意更改或补充,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契约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的签署为双方自愿行为,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诱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凡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件
10.1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受地方法律规定的影响。
10.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具有独立的效力。如某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