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自愿登记结婚,为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后有关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配及承担问题,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获得或者共同创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收入;
(2) 双方共同购买的动产、不动产及相关权利;
(3) 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
(4) 一方以劳动、财富或其他方式增值的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2. 甲方与乙方在婚前各自的个人财产仍然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将某一部分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1. 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相互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处置共同财产应提交双方共同决定。
2. 双方应当就共同财产的管理建立合理的账务记录,定期对账,确保对共同财产的透明和公开。
第三条 债务的承担
1.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均为共同债务,双方按各自的经济能力均等承担;
2.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其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除非有书面同意。
3. 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权共同享有所有共同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理权;
2. 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原则上采取以下方式:
(1) 共同财产按双方各自的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2)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由法院依法裁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2. 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的违约通知书后____日内,进行整改和补救,逾期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请求。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方可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