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基于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双方就婚后共同财产及债务的管理和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2)婚后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
(3)投资收益、股权、债券等金融资产;
(4)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得;
(5)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无特别说明赠与人为个人将其赠与某一方)。
1.2 双方确认,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指定为某一方的),不与共同财产一同管理和分割。
第二条 财产管理
2.1 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或变更共同财产。
2.2 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2.3 夫妻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方为主要财产管理人,负责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与支出,该行为应通知另一方。
第三条 债务的管理与分担
3.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认的债务为共同债务,须由双方共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婚后共同消费所产生的债务;
(2)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债务;
(3)为共同财产所借款项。
3.2 在确定共同债务时,若债务由一方单独借款,需事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或采取共同签字方式,方可视为共同债务。否则,该债务应由借款方单独承担。
第四条 财产分割
4.1 夫妻关系解除时,即婚姻关系破裂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案须公平、公正。双方可协商达成书面分割协议,协商不成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
4.2 财产分割方案中的具体细节包括:
(1)房产及土地等不动产的分割;
(2)动产的分割方式;
(3)共同账户中的存款分配;
(4)共同拥有的债权和权益的分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5.2 若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补偿损失。
5.3 任一方如拒绝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履行,且因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附加于本协议后方为有效。
6.3 若本协议的某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8.2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认真阅读后签署,双方承诺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认真履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