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并希望通过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共同财产的分配与约定,保障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的权益,特制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2)双方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房屋、汽车、家庭用品等。
(3)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
(4)其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2. 以个人名义获得的财产,若未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则视为个人财产,除非证明系因共同努力、合作所获。
第二条 财产分配及约定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共同管理、支配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作出决定。
2.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双方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平分。
(2)共同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应根据双方购入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无出资比例,则平分。
(3)如有一方提出对共同财产的特别要求,须提供合理依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决定。
3.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对共同财产进行改善或增值,另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有权知晓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类别、价值、管理方式等,双方应定期沟通,共同管理财产。
2.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妥善管理共同财产,维护财务状况的健康与稳定。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诚实守信,不得隐瞒、转移或者浪费共同财产。
4. 如发生经济纠纷或财产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法院裁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2. 如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要求其归还原物或按市场价值赔偿。
3. 对于未披露的个人财产,若另一方因无法知情而遭受损失,可以追索该财产或请求赔偿。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解释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3. 如果本协议的个别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4. 双方应确保在协议签署后,积极配合履行本协议,不得借故推脱责任。
5.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适用法律为甲方与乙方居住地的相关法律。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均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对协议的条款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理解,双方对此协议内容均无异议,自愿签署。
签署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