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配偶二):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经过深思熟虑,愿意共同签署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权利与义务。
2.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其他方式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房地产及其增值部分等。
2. 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前已拥有的财产或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以及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第二条 财产的界定与管理
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1) 夫妻双方应共同参与管理,共同作出重大决策。
(2) 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如购房、投资、贷款等)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3) 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1. 个人财产的定义和范围应在本协议中明确列出,任何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
2. 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由个人所有权人单独负责,另一方无权干预。
3. 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 财产争议的解决
1. 在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进行赔偿,逾期未支付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损失金额的20%。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应通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进行。
3. 变更内容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应与本协议一起保存。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进行协商处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处)
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