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将来的争议,特制订本婚内财产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赠与所得(不特指个人赠与)以及其他一切法律允许的共同收入和财产。
1.2 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遗产、赠与(如果赠与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及其他一切法律允许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2.2 夫妻双方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管理、支配和处分权利。
2.3 任何一方处置共同财产时,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如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而擅自处置共同财产,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4 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不应随意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具体管理事务由一方负责时,需定期向另一方报告财产管理的情况。
3.2 双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处置共同财产,避免共同财产因一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损失。
3.3 夫妻原则上应共同承担家庭日常开支,共同财产应优先用于家庭合法开支。
第四条 离婚财产分割
4.1 双方在婚姻解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4.2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家庭的共同利益及子女的生活需要。
4.3 一方如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异议,必须在离婚协议签署前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可提请法院裁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5.2 如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违规所得,或者选择请求法院判决侵权损失赔偿。
5.3 违约方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对本协议进行更改、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在友好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7.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未尽之处,双方可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有无效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