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婚内财产的管理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
1.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来源的财产,如继承、赠予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在本协议中明确界定。
3. 双方同意,既往的个人财产,如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归属于个人。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或处置共同财产。
2. 在共同财产管理过程中,甲方负责日常财务支出及投资;乙方负责共同财产的收入及报表管理。
3. 双方应定期(建议每季度一次)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确保透明度。
4. 对于共同财产的重大支出(如房屋买卖、投资项目等),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无论是离婚还是其他原因),夫妻共同财产应按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2. 对于由双方共同经营或管理所产生的利润或损失,双方应分享,原则上按共同财产占有比例分配。
3. 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况(如家庭主妇、子女教育等)而未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另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4. 在离婚时,若一方隐瞒财产或降低财产评估值,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评估财产并重新分配。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乙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损失的实际金额。
3.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在一方提出书面解约时失效。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后续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