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使用及分割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1 共同财产范围包括: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出租收益等;
(2)婚后双方通过共同努力而获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的房产、汽车等;
(3)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事项。
1.2 双方同意,自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以上所述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和使用权,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应予事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2.2 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如卖房、重大投资等)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2.3 双方在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中应本着诚实、信赖及适当的谨慎原则,妥善维护共同财产的价值。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认定
3.1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为个人财产:
(1)婚前各自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个人物品、股票等;
(2)婚后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一方明确表示该财产为其个人财产;
(3)婚后分配的个人奖金、福利待遇等,明确归属个人的财产。
3.2 个人财产不得合并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第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4.1 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
4.2 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另一方共同履行清偿责任。
4.3 个人债务为非共同债务,亦不得因一方的个人行为使另一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5.1 如双方因离婚、分居或其他原因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根据各自的贡献、现有财产状况及其他合理因素进行协商。
5.2 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在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实施,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特殊情况下,若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挪用、隐匿、转让等行为导致共同财产贬值,另一方有权追索相应金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6.2 如一方因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共同财产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在分割时从该方应得的份额中扣除。
6.3 若一方拒绝遵守本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受害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书面同意解除或另行签署协议。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约定无效。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因任何情形影响条款的完整性与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