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婚内财产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归属及分配事项:
第一条 定义与范围
1.1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除法律另有规定与约定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所得、投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双方明确约定的共同财产),及其他形式的财产。
1.2 个人财产: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在婚前所取得的或婚后明确归属该一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继承、赠与所得,以及婚后个别行为所得的财产。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置
2.1 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尊重对方的财产权利,在管理共同财产时相互协作、相互告知。
2.2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因特定原因需单方处置,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确认与保护
3.1 甲乙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婚后继续为个人财产。双方应保留并相互尊重对方的个人财产,而不以任何理由侵犯、处分对方的个人财产。
3.2 双方共同确认,婚后所获得的任何财物,除非明确书面协议为个人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条 收入及支出的约定
4.1 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均归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在收入产生后及时向对方告知。
4.2 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方面,应共同协商,确保支出合理,并在支出超出约定范围时,提前书面告知对方。
第五条 财产的分配与分享
5.1 夫妻离婚、分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财产分割,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共同财产按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努力的贡献进行分配。
5.2 个人财产在离婚或分居时,遵循个人归属原则,由原所有人占有和支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6.2 违约方如拒绝履行协议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诉讼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8.2 双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协议作出补充或修改,但需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如涉及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