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分配条款详细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婚姻登记编号: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终止后各自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存款等。
1.2. 本协议中所称“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独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等,除非另有约定。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支配: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2.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支配:双方可独立拥有和管理各自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随意干预。
2.3. 夫妻共同承担家庭生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开销、子女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等。
2.4. 甲方与乙方均应对共同财产的保管与维护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共同财产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财产分配条款
3.1.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2. 婚姻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数额及各自的经济状况进行协商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时可请求法院裁定。
3.3. 婚前财产及婚后继承或赠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共同财产分配。
3.4.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可在本协议中另行商定,商定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2. 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履行赔偿责任。逾期不履行的,守约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终止或因其他合法原因终止时失效。
5.2.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方可生效。
5.3. 本协议的某一条款如因法律法规的变动或不可抗力因素被宣告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协商修改无效条款,使其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或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6.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加入本协议中。
7.3.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经过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签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胁迫、诱导或误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