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自愿登记结婚,并希望在婚姻期间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与管理,以确保各自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
2.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婚姻期间的共同资产及个人财产的分配及管理条款。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资产界定
1.1 在婚姻存续期间,除非另有约定,甲乙双方所获得的一切收入、财产、投资均视为共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企业利润及任何形式的财产增值。
1.2 共同资产的管理及处分需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资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界定
2.1 甲乙双方在婚姻登记之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个人储蓄、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均视为个人财产。
2.2 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则上保持独立,另一方无权对其进行管理和处分,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第三条 共同债务
3.1 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双方均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收入和经济能力共同承担。
3.2 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与另一方无关的债务,该个人债务由产生的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义务清偿。
第四条 资产管理
4.1 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共同资产的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的选择、财产的使用及维护等。
4.2 双方应相互配合,保持财务透明,定期交换有关共同资产的管理情况及财务报表,确保双方对共同资产的状况互相知晓。
第五条 资产分配
5.1 婚姻解除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共同资产及个人财产的界定,合理分配共同资产,确保公平原则。
5.2 共同资产的分配应在婚姻解除之日进行,双方可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确认具体分配方案。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
6.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___日内履行协议,若未能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该违约行为导致直接损失的____%。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
7.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双方应立即协商修订,以保持协议内容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如需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