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及归属,保证双方合法权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双方一致同意,以下财产归属于共同财产: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2. 双方共同投资的任何财产,包括房地产、公司股权等。
3. 双方共同采购的动产和不动产,尤其是家庭生活所需的日常用品。
4. 夫妻双方在婚期间内共同办理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及其产生的利息。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认定
双方一致同意,以下财产归属于个人财产:
1. 一方在婚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存款、不动产、动产等。
2.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或继承的财产,若赠与或遗赠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
3. 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的奖学金、医美等消费的报销款项。
4. 其他一方自主确认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
1. 共同财产的管理: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管理,重要事务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的管理:一方可自主支配个人财产,另一方除非经过同意,不得干涉其使用和管理。
3. 双方应定期进行财产审查,确保对所有财产的知情权和管理透明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 如涉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任何一方如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请求经济赔偿。
3. 如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受害方有权追索责任方的财产或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口头约定不予承认。
2. 协议的解除:如夫妻关系破裂,任何一方可申请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重新清算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归属。
3.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如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协议的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其他条款的约定。
以上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婚内财产协议书》。此协议的拟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确认均已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遵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