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和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详尽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婚内的共同财产及各自的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置方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后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2)婚后所购置的不动产及动产;
(3)婚后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利润;
(4)婚后余额的银行存款及投资收益。
2. 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均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处置共同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界定
1.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或婚后由一方个人独立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购买的不动产、动产;
(2)婚前个人所得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投资;
(3)婚后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4)个人获得的奖学金、补助金等。
2. 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取得该财产的个人,另一方无权干涉或要求分享。
第四条 财产管理
1. 共同财产的管理:
(1)甲方与乙方在共同财产的管理上应保持透明,任何一方须在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前提前告知对方;
(2)共同财产的使用、处置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2. 个人财产的管理:
(1)个人财产的持有者可独立管理和处置该财产;
(2)个人财产的收益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但需事先取得个人财产持有者的同意。
第五条 共同债务
1. 双方应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家庭债务;
(2)共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 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为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明确书面协议约定由一方独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需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3. 发生重大违约情况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对于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部分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 任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下,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确保合法、公平地分配。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