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缔结婚内财产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婚姻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及继承权利,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及离婚、分居等情形下的财产处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在本协议中,所谓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
1. 工作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佣金、社保及福利等;
2. 经营所得:包括双方经营的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净收入;
3. 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基金、不动产等投资所产生的利润;
4. 赠与和继承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接受的赠与及继承财产,除非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
5. 其他合法获得的财产。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平等地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2.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支持家庭的日常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费用。
3. 双方应当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共同财产的公正、透明管理。
4. 任何一方如需使用或处分共同财产,应提前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1. 甲方与乙方各自婚前拥有的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由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均视为个人财产。
2. 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的财产,若明确注明为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第五条 财产分配
1. 在婚姻关系解除或其他情况导致需要分配财产时,双方同意基于双方的贡献、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2. 财产分配应依据双方共同同意的原则进行,未达成一致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具体的财产分配方案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继承权利
1. 双方在对方去世后,享有对共同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具体继承份额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2. 任何一方可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对共同财产的特殊处置方式,但不得侵犯另一方的法定继承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意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2. 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造成共同财产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于双方书面解除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的正本及副本,以备后续需要时查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应形成书面协议。
3. 本协议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