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双方婚内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工资、奖金、投资收益;
b. 继承或赠与所得(如无特别约定);
c. 购买的不动产及动产;
d. 其他双方合意认定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a. 一方婚前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b. 赠与给一方的特殊财产(如有赠与方明确表示该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管理
1.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
a. 共同管理: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使用、处置、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共同决定,不得擅自行动。
b. 各自管理:双方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各自管理与其个人有直接关系的共同财产。
2. 在管理过程中,双方应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增值,不得随意损耗或投资于高风险项目。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有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或一方去世时,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a. 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双方在分配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对方的合理需求与利益。
b. 任何一方如因重大原因(如虐待、重大过失等)导致婚姻破裂,另一方有权要求更优厚的财产分配。
2. 如夫妻双方在婚后生育子女,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与教育费用,所产生的费用也应在共同财产中列支。
第四条 退出与变更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退出或变更。如需变更时,必须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2. 在协议生效期间,如任一方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在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需调整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共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
2. 违约方应于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15日内进行赔偿,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协商后可酌情减少或免除相关责任。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署、执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可持有一份本协议的书面文本。
2. 本协议一共两页,双方均已仔细阅读,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
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夫妻双方之间的其他约定,双方有权另行签署其他书面协议以明确更多财产管理与分配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