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希望对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1 己方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名义获得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商业利益等。
1.2 个人财产:指婚后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立获得的资产,包括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不依赖于另一方的财力而获得的。
第二条 双方财产的分类
2.1 甲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的存款、房产、车辆及其他资产。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提供个人财产的详细清单。
2.2 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的存款、房产、车辆及其他资产。乙方亦应在本协议签署时提供个人财产的详细清单。
2.3 双方同意,婚后所获得的资产将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3.2 任何一方不得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抵押、赠与等。
3.3 甲、乙双方有义务维护共同财产的完整和价值,并应共同承担对共同财产的合理维护和管理费用。
3.4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一方若以不当手段(包括欺诈、胁迫等)获得共同财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共同财产管理或处置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4.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低于共同财产中被侵害价值的10%。
4.3 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共同财产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2 任何一方均可因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提出解除协议,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5.3 本协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当婚姻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配。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若双方就本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