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基于共同经济利益和家庭和谐,双方希望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分配与管理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将来的潜在争议。
2. 双方均为职业人士,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和个人财产,特此制定本协议,对双方在婚内的财产进行管理及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婚内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1.2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的个人财产,包括结婚前的财产及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属于各自所有。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2.1 甲方与乙方确认,婚姻期间各自的个人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且各自有权独立管理和处置个人财产。
2.2 个人财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消费、赠与或变更所有权的决定。
2.3 在需要进行重大的投资或财产变更时,双方应进行充分沟通,以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争议。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3.1 共同财产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所有涉及共同财产的决定均需双方一致同意。
3.2 双方应就共同收人及支出进行定期审计和记录,确保家庭财务透明。
3.3 在出现共同财产重大变动(如出售、抵押、转让等)时,须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4.1 在夫妻关系结束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分居等情况),共同财产将依据双方协商的原则,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记录于书面文件中。
4.2 乙方如为家庭主妇,其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贡献亦应被视作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对此进行考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违约方应在违约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守约方书面说明,并于违约后30日内修复或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婚姻关系结束或双方另行达成协议为止。
6.2 双方如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对本协议或其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应向双方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由该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建立、解释和履行均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