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各自个别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劳动、投资等合法行为所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类附加收入;
2. 双方共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3. 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动产;
4. 其他法律规定应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第二条 个别财产的定义
个别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的个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婚前所拥有的所有资产;
2. 个人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时明确为共同财产;
3. 因个人投资或经营所产生的收益,除非为共同投资。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1. 夫妻双方应本着互信、互助的原则,共同管理共同财产,定期进行财产清点,确保双方对财产情况的透明了解。
2. 善意管理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各自应遵循约定,合理使用共同资产,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或造成损失。
3. 甲乙双方对个别财产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可自由处置,责任自负。
4. 对于共同财产的任何重大决定(如出售、抵押、投资等),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原则
1.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财产时,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共同财产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可协商确定。个别债务由各自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2. 如因一方的恶意行为导致共同财产受损,另一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信息,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评估和分配。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的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商议本协议。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协议内容。若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或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非争议条款。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和效力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