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希望明确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管理事宜,并对子女教育费用进行约定,特制定本协议。
一、财产范围的确定
1. 本协议所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收入;
(2)婚后购买、取得的房产、车辆、股票和其他投资收益;
(3)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未明确为一方个人财产的;
(4)婚后任何一方以共同财产为基础所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5)在任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财产管理
1. 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2. 对于大额共同财产(如房产、汽车、股票等)的处置,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 任何一方欲对共同财产进行投资或重大决策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4. 日常生活中的小额支出可由一方自行支出,但应向另一方定期报告。
三、子女教育费用的约定
1.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及高等教育的学费;
(2)课外辅导、兴趣班、特长培训等费用;
(3)有关教育活动及其他必要费用。
2. 子女教育费用的支出由双方按各自收入的比例共同承担,若因收入变动需要进行调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协商。
3. 双方应共同商议并选择子女的学校及教育方式,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四、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与乙方有权参与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2. 夫妻双方有义务维护共同财产的安全,防止损失、灭失及贬值。
3. 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保持良好的沟通,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合法要求怠慢或拒绝。
五、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 若在财产分配、管理或子女教育问题上,任一方故意隐瞒财产状况或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交易并追究损失。
3. 违约方应在知悉违约行为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未能达成和解的,守约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若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七、争议解决
1. 对于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认,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