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缔结本协议,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分配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婚内财产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性质
本协议为婚内财产管理和分配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收入;
(2)房地产、车辆等有形财产;
(3)股权、债权、投资等无形资产;
(4)其他一切婚后共同取得的合法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负责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并应在管理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
(1)诚实守信,充分沟通,互相尊重;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需另一方同意方可进行。
2.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有利于共同生活,提升生活质量。双方应定期进行财产清点,确保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现状。
3. 甲方负责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动产的管理维护,乙方负责动产及日常开支的管理。在发生重大事件(如购置新物业、出售资产等)时,双方应商讨并协商一致后决定。
第四条 财产分配
1.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保留共同拥有。如遇下列情况,夫妻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应均等分配,但可以根据实际贡献、抚养责任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如双方有共同的债务,亦应一同承担,优先清偿。
2. 嘉某一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如遗产、赠与)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一方明确放弃这一权利,并经书面确认。
第五条 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平等的财产管理决策权;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财产管理、使用的透明信息;
(3)承担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管理费用;
(4)对共同财产有保护与增值的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平等的财产管理决策权;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财产管理、使用的透明信息;
(3)承担合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管理费用;
(4)对共同财产有保护与增值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若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时间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复制或部分修改协议内容。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