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妻):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与管理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
1.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共同购置的财富、共同投资的资产等。
1.2 双方确认婚姻登记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作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2.1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优先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2.2 有特殊情况的一方可提出相应的分配要求,需经过另一方同意,方可实施。如若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依照法庭判决进行处理。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3.1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管理,通常情况下,由一方负责具体事务,另一方有权参与监管。
3.2 甲方负责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乙方有权随时了解财产的状况,提出咨询和建议。
3.3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处置或转让共同财产,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共同债务的承担
4.1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签订的债务、为方一方或双方的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
4.2 双方对共同债务按协议约定比例共同承担,若无法达成协议,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 个人财产的确认
5.1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包括继承、赠与或其他合法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5.2 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双方均应尊重对方个人财富的独立性。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生效后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
6.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双方出现债务纠纷、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转而提出解除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商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违约方需在合理期限内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金额应为因违约产生的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具备法律约束效力。
8.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因任一条款的无效而遭到影响。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